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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教育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的通知

近日,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,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认定工作,有意向参与申报的单位,需在11月28日前登录申报平台完成项目申报。

黑龙江教育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的通知

需要注意的是,申报单位还需要对照申报条件,于11月26日前登录平台如实进行自评。

下面跟研学猫一起来看看通知的详细内容。

通知详情

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

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

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委《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,加快推进新时代全省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,充分发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,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认定工作。特此公告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申报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,具备法人资质;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或旅游相关业务,具备相关业务资质。对公众正式开放,运营情况良好。正常运行1年以上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于11月28日前登录申报平台,完成项目申报。县(市、区)教育局按流程完成项目初审,各市(地)教育局于12月15日前登录申报平台,完成项目复审,延期我厅将不再接收申请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1)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、国防教育基地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、海洋教育基地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历史文化遗产、革命旧址;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、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;

(2)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、旅游风情

小镇,美丽乡村(A级景区村庄、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、最美田园、示范型农业基地等),生态保护区(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水利公园等)、动植物园等;

(3)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、科技创新基地;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;

(4)省内闻名的老字号或专精特新企业,省级及以上各类“旅游+”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;

(5)设区市及以上批准设立的博物馆、科技馆、艺术馆、档案馆、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;县(市、区)及以上教育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,开设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等;

(6)有较好育人价值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对照申报条件,登录平台https://www.wanjiaxiao.net/register完成注册,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平台(以下简称申报平台,网址:http://xh.wanjiaxiao.cn/seeyon/main.do)输入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进行填报,如实进行自评。

五、申报流程

(一)单位自评申报。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,于11月26日前登录平台如实进行自评。

(二)属地初审推荐。由属地县(市、区)教育局牵头,可视情会同相关部门,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登录申报平台,填写推荐意见,上传电子印章,完成线上审核推荐。

(三)市级复审推荐。由市(地)教育局牵头,12月15日前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(市、区)通过系统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,签具推荐意见,上传电子印章。

(四)省级评审认定。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申报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组织,根据申报条件制定评审细则、严格评审流程,组织相关领域专家,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、出具意见。

六、结果公示

通过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认定的单位,将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
联系人:金荐琦,0451-82578287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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